MOIO274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巳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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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41
案件id
MOIO2741-4-010-ecf4b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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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72.11.30.第二四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省政府73321七三府建四字第一四五二一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蒐集意見綜理呈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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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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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二○四變更理由及內容:交通部電信總局為建設台中對墾原地區中部西海岸之械波系統,須於大肚卵遞徵波中織機房,爰依法將其所有之屋報更為機關(電信用地)五、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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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日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4一9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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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21227第二四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35.七三府建四字第一四四三六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由該署所提意見審議綜理報請核定後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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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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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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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面積及人口。計畫面積為九二九・五一公頃,計畫人口約為會六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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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檢討修訂計畫內容:詳如計畫書三○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會議紀錄。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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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都委會議事項通過,並發送台灣省政府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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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由農業區變更為公墓用地,均係現已使用多年之基地,除「基三、用地因緊鄰屏國小,為利維護學校之良好教學環境,仍應維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