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41-審議事項-第六案:高雄市政府為擬定高雄市第十三批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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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41
案件id
MOIO2741-4-012-e7cab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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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72126第二七一次會議決議:本案送請高雄市政府就下列各點重行研議修正後再行報核。一本計畫地區未到設學校用地,應予充善考慮本地區學童就學之實要及學校用地列設之可行性。二、本案案名應修正為「擬定高雄市第十三批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重案。三、本案土地涉鄰分變更主案計畫,其法令依據應增列都市計畫法第二第十七條茲準該府七十三年二月廿三日七三高市府工都字第〇五一五號函核附審行研修正後之計畫書圈到部,供再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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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准予通過,惟應於附近地區主要計畫辦理通盤檢討變更時,配合本計畫地區兒童就學之需要,於適當地點劃設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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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七條: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臨海特定區文小五東南側(興仁、興化里)部份都市計畫說明:一、本案經高雄市都委會73116.第七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七三年二月廿二日七三高市府工都字第五○八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請報報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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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二発展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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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變更內容及理由:為解決新生街地區之長期違建問題,改善市容及居住活環境,擬變更商業區、住宅區、綠地為計畫道路用地及變更計道路用地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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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以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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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都委會核議事項通過,並發還高雄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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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慈正宮東側擬變更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應維持原計畫之八公尺計畫道路,又其南側東西向之六公尺計畫道路應向東直線延伸至本計畫地區東側埤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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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計畫地區西側變更綠帶為道路用地部分,應於計畫內規定作為人行步道使用並予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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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名應修正為「變更臨海特定區計畫(部分商業區、住宅區、綠帶為道路用地及部份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