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6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縣大禹市計畫內部分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轉作學校用地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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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61
案件id
MOIO2761-2-003-15c7b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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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曾經台灣省都委員會第一五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357七三府延四字第一四七六〇九號函被附註查辦及公民戮囹繼續處理呈報備案等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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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令係:鄉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三、變更計至位里:詳如計畫制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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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現所評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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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人為氾濫配旨台北地區防洪計畫三疏濬洪道畸矩左石岸堤防須先拆遷疏在戶並予以妥善安置,使有安身之所,以利求防工程施工,擴大疏濬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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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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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路左側,緊靠原淡水河岸原一级管制線,面積共〇‧七八四〇公一雙芝洪水平方一級管制區及部份學校用地為住宅區(詳見計畫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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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東岸前項地區之右側鐵路,毗成訓練用地,面積約〇‧一八〇心公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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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政風組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研究會審議紀錄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