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6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內部分公園用地為停車場用地案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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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61
案件id
MOIO2761-4-013-e2a28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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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七三次會議決議:本案簽送台灣省政府轉知依照下列各修正計畫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校場用地應兼供停車使用,不得做一般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作多目標使用,又其臨接巷中軌及武功路達深六公尺兇惡暴徒,不得送暴並應予以嚴辦。一案桑名態伴正為乙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公用地為停車場用地崇山在棉,致潤政府7354.七三府建四字第四六九九二號函俟復陳案有關書面到部,將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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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本停車場用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ㄧ規定作多目標使用時,至少留設一千二百坪率之供事空間,且地面層至少應保留三分之一樓地板互行墊作用車輛進出之緩衝區;又應提昇中符及成坊路迤深六公尺範圍內不??建築並應予以美化並簽送台灣省政府轉知依照修正計畫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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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