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7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巴陵遊覽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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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71
案件id
MOIO2771-2-002-4f5ad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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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六八次會議決議:「本案發還台灣省政府辦知依照下列各點重新研究後再行報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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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計畫地區地質不穩定,有滑動現象之虞,然而本案之規劃將現有山地劃除保留約〇‧三公頃為住宅區外,其餘均改劃為牧高使用之六度商業區、四度旅館區;而另以陸坡之山坡地劃到為住宅區,本案計畫原則不符,並將造成自然景觀資源之破壞,故本案住宅區、商業區、旅館區之規劃僅應就居住、商業、旅遊等需求並配合現況並發展與地質、地形、景觀等因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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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計畫可供實質建設發展之土地有限,且居住人口稀少,商業區之使用應可替代市場之功能,故宜取消市場用地之劃設,以避免土地漊之浪費。又加油站用地之規劃未與實際地形相配合,應併同未用地於以作遷宮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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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有關土地使用管制準則內規定之住宅區、商業區及及旅館區之使用及度應予降低以資維護區內之自然景觀資源及水土保持減少人為破議在案,核准台灣省政府736.22.七十三台內字第二三八二二六點檢送修正後計畫書四報請備案到部,待再提報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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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暫予保留,請作業單位依據本會第二六八次會議決議原則,詳予審查後,具備修正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