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9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更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及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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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91
案件id
MOIO2791-2-006-f32a5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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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七七次會議決議:「本案暫予保留,請台北縣政府台灣電力公司審慎研究架設高壓電線之架設對其下道路行車安全有無查提具具體資料後,再行提會審議。ㄧ在案,越淮該府73.9.19.七三北市工三字第二四一一六號函略以:「⋯⋯經台灣電力公司函復略、一將道路截斷於高壓線下對行人及車輛雖不影響,惟路面應架電續保持九公尺以上。已到部,將再提請酌酌。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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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將承高壓電線之架設高度應與路面保持九公尺以上,施工並應切實注意道路行車安全;又縣地供作鐵塔使用部分,應修正墓塔用地,並發還台灣省政府轉知修正計畫圖後,報由內政部選平業,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