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9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興建兩邊公路與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之第一次通發討(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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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91
案件id
MOIO2791-4-007-f9fa5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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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鄉鎮市及73.7.及73.5.9.第三三及第二五六次會議會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乃三七三府建四字一五四一七六號函核附計畫書圖及公民述明所提意見等,謹核悉,擬請核定等由到鄉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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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對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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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對計畫面積及計畫人口,面積約一、一三六七公頃,預計容納人口數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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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變更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書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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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民政幽觀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鄉長會議紀錄審核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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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予通過,並發還台灣省政府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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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項目編號5,擬變更市(四)用地為住宅區及變更(日)用地為市場用地部分,仍應維持原計畫二、變更項目編號14,擬由農業區變更為汽車修護專用區部分,計畫書中所之土地使用種類,拔製合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二五三次會??議決議不符,應請查明修正。又該汽車修理用區緊臨高速公路,將來興建使用時應注意高速公路沿線景觀之維護三查雙重內容明知奏定之編號與圖三雙更示意圖之編號大部分不同應請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