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1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中部風水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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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11
案件id
MOIO2811-2-003-753fa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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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本會第二六七次會議決議:「本案擬送台灣省政府依照下列各點重新研議後,再行報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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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區因可供開發建設之土地有限,且多為未開發之山林本觀區本之規劃將「台三線公路兩側土地劃設為兩處旅館區」、土地增值稅服三七五減二五停三五及停二五等用地,將違畝本計畫區之禾址並破壞茶栽,宜再詳加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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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之部分計畫內容知溫泉水游地、本觀保護區及旅館區等未配合地形規劃,將來開闢時將影響本縣之維持與水土保持,有欠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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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該准該府731137三府建凶字第1559號函檢送壹研議後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特再投軟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