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1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修正八卦山風景特定區(大庄地區)(松柏嶺地區山地區(甲)部分地形未配合變更(松柏嶺地區)(甲)部分人行步道為佳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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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11
案件id
MOIO2811-4-011-07aec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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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為1071號案馬祖東莒島莒光鄉大坪村建國四村第五十街五八四之二號房,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由所長志見參議辦理承辦人請按定案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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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二施行辦法及計畫範圍,並如計畫關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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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客及理由: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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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審議綜理彙。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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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送請台灣省政府釐明大庄地區及犁山地區地形圖之修測,是否涉及鄉鎮計畫內容之變更後再行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