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2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南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並懇討心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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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21
案件id
MOIO2821-4-008-f4ca4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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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八一次會議決議:一、本案涉及耗用經費,為策慎起見,據許余委員錦琳、楊委員重信、黃委員益助、黃委員嘉禾、張委貫世央等組成專案小組,由余委員雄麟為召集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羅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ㄧ在案,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七十四一年元月八日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呈報,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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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照案通過,惟嘉義市改制後發展迅速,在南部區域計畫中又擔當次區域中之地位,本特定區計畫在下次講理並併討時,應請台灣省政府切實依照區域計畫之指導,考量交通之功能,以及嘉義縣整催請尺計畫,並宜先協調當地縣、市之意見辦理,以臻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