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71-報告事項-第廿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千城巿區都市計畫)(一部分商區為道路及車站用地、車站用地為道路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及巿用地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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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71
案件id
MOIO2871-2-020-77bcd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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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四九二一五.第二七四次會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四、五、十府建四字第一六九七六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有關事件,擬請核定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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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茲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同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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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五航空站部分復建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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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配合臺北縣都市發展規劃作為重要都市中心商業區文新建設之示先,變更部份商業區為道路及車輛用地、車站用地為道路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及變電所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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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政廳就我國僑所提意見,於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