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81-報告事項-第七案:台灣省政府為變更八德鄉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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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81
案件id
MOIO2881-2-009-52bea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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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經提台灣省都委會五月二十三日第二五七次會議修正通過,並準台灣省政府七四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九六二號函附廿壹書圖及案議結理表報詳備案等由到部令並今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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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及方向建長期四、計畫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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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年期自民國六十二年至八十七年止共二十五年,本次檢討包括北區區域計查公佈,計畫年期訂為民國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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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耕者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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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湖地區原計畫至民國87年容納人口為三○、○○○人,惟至民累加年已達三四、九○五人,已超過原定四年之計畫目標,因此計畫人口必須重新修正,以作為設計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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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德地區維持原計畫人ロ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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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上內容,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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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經台灣省都委會審議後彙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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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國慶文,為妥慎起見,推請李委員如南、余委員益耀、辛委員有富、陳委員鳳琪、謝委員茂祺等組成專案小組,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