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891-報告事項-第十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部分九號公園用地為超育場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公用地及墾育場用地、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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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891
案件id
MOIO2891-2-012-1c50c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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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74.7.19.第八十五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準市雄府政749.13.市府工都字第二八〇二號函檢送計畫書等有関事件,報請核定,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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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俟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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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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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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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政廳就國慶所提意見,詳如人民團體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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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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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經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修正意見,將歸九號公園用地之公尺寬六合路變更為公園用地及九號公園用地仍維持原計畫公園用地不予變更為體育場用地28二、機關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係在本案變更範圍外,仍應維持為原計畫機開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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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名應修正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六合路)為公用地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