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1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辦理別墅區一修正為「低密度住宅區」。基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911
案件id
MOIO2911-2-004-5c9679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一九三、一七四、二八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4.10.17.七四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二五號函檢附計言間書因報請備案等由到部三今依據··郷市計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
-
三、重要報告:
-
本計畫區北自頭城鎮石城里縣界起,南至港口里頭城鄉市計畫区林止,長約廿一公里,其中除合興里部分為大溪風景特定區外,尚包括石城、大里、大溪、合興、更新、外溪、港口等七個行政區,畫面積四七二、六三公頃四基年期及計畫人口:
-
界區為維護其景觀及行道之休憩環境,不宜容納過多定居人口,應盡可能減少公路外方(海濱至公路)之住宅,計畫目標年訂為??民國八十五年,自民國六十六年至民國八十五年止,計畫年期二十年未來之定居人口,應限於一五,○○○人以下。
-
9-3五、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詳如計畫書表一及表二。
-
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轉都委會審議辦理案。
決議
-
決議:準予備案;惟應請台灣省政府儘速依法本部747.23.台內營字第三二二七九一號洽請觀光局,將本計畫案納入通盤檢討中之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通盤檢討,並對本案規劃七處漁港用地是否恰當,併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