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爲變更高速公路、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9...(九)製糖計畫議決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911
案件id
MOIO2911-4-008-549a85
概要說明
-
說明:本案前經本會73621第二七六次會議決議:「本案發送台灣省政府說下列各點詳加檢討,重新研議後,再行報核。
-
(七)查工業區,原係依修訂中之南區區域計畫之建議,考慮同山交通之地域功能及高速公路通車後對該地之產業帶來發展之貢終至而劃設。請台灣省政府詳加查明目前之南部區域計畫,對本工業區先到設之目的,是否有改變。
-
(口)本特區計畫之住宅區內是否應有臺灣省政府列席代表所稱之有三十公頃之土地無法建築使用,應請台灣省政府翔實查明,如確有無法作為使用之住宅區土地,應配合本次通盤檢討,先行予以變更為其他道管之土地使用分區後,再行檢討其住宅區之票及增設位(三)一、製查所以來之部分,目前仍有工廠在運作及操練廠房中,如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是否會影響原已設廠人之權益,請台灣省政府加調查,並應取得該等工廠正式書面承諾。
-
(四)如依事實展然需求及現行規定,該工業區適宜變更為住宅區,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事先應取土地所有權人之書面承諾,將案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費用,由土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並係整理開發完成始得發照建築。重到工作如由縣政府辦理,應提出具體之重到計併案報郵參考。
-
(五)自來水公司申請變更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乙案,請併案研究。
-
開准該府74510.七四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九八七號函檢送研辦核後計畫如圓報請核定到部,經再提本會第二八七次會議決議:本案除一ㄇ工一區變電所以東部分工業區撥變更為住宅區部分,應予維持。
-
原計畫之工業區及自來水公司申請變更自來水事業用地部份,準照該公司取得產權範圍變更為自來水事業用地,供埋設水管使用外,其餘准予通過,並發還台灣省政府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ㄧ在案,復准政府74.8.27四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五七○號函申請複議到部,經再提本會第二八八次會議,門本(印)還請原審案小組再行研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審議。
-
案小組於本(七四)年十二月廿九日再行研議,研提具體意見元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