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1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玉四竹鎮鄉公所提興建活動中心計畫,應予維持原計畫區之原則,僅將本次平面分應予擬定細部計畫並辦告,倘係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特定農業區建築使用地,由省政府函為變更斯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第一期發展地區(部分工區、綠地為綠地、工業區之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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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11
案件id
MOIO2911-4-010-1d20b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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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政委會74、7、25第二八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台灣省政府7410.21.七四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二九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容練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乃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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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位便.詳如計畫圖四、更計畫理由、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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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查辦會審議整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