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1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內部分公用用地為機關用地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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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11
案件id
MOIO2911-4-013-8063f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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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業經台灣省研委會74.8.28.第二八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第2次省府7410.21七四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二九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四及公民國雄審議辦理奉報請核定由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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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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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為明締基安市六鄉、七鄉及台北縣汐止等地區居民水,提供天哪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自來水配水池及必要附開放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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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我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律人民我團體意見整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