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2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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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21
案件id
MOIO2921-2-006-e290a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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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4.5.22.第二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4.12.14.七四府建四字第一八六三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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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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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及面積:詳如計畫圖,面積四四八八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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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年期、人口及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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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特定區至民國九十年計畫容納人口為七○○人,平均居住密度約每公頃四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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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規劃項擇蚵子案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係順應蚵子案漁港之開建、規劃適當之港區及住宅社區以促進漁業發展,並提供漁民良好便利之居住環境,其預期達成之目標,包括下,列諮項(十)配置釣漁船碇泊之泊地,確保漁船安全(二)劃設俾於船隻卸運之碼頭,發揮漁港機能(三)規劃適應漁業需要之工商設施及公共設施,促進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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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設良好生活環境所需之各項商業、文教、遊憩、交通等設施,提供居民安全舒適之實質環境,增進生合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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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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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俟省都委會審議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