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3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第一次公共設施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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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31
案件id
MOIO2931-2-004-66fed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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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係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七八、二八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5.1.4.七五府建四字第一四一七一七鞍酉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供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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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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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檢範圍:依原核定計畫範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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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年期:原計畫目標年為民國八十年,本次檢討配合北部區域計畫,修訂為民國八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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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人口中和市現有人口已超過三十萬人,遠超過現行都市計畫之預計人口一千二萬人,並已超出北部區域計畫之分配人口八萬二千人,該衡量公共設施用地嚴重然之事實,應予配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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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中和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嚴重不足之情,計畫人口採區域計畫指導人口,即二八三,〇〇-15-○人(一民國八十五年○293六檢討內容:詳計畫書變更內容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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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審議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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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同意備案,惟本計畫區內人口增加迅速,現今住人口已超過計人口甚多,公共設施嚴重不足,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台北縣政府,儘速辦理本計畫區都市計畫通則檢討,並碓實行容積管制,以改進本計畫區之居住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