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3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港口商埠地區中主要計畫中第一次公共設施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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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31
案件id
MOIO2931-2-008-65af2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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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九一次會議決議:一、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審慎起見,推請張委員金鑑、黃委員嘉禾、車委員有富貴委員華勛、謝委員漢符等組成專案小組,由張委員金為召集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15-會討論。上在案,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七十五)年一月293十七日前往實地勘查,同年同月二十九日舉行專案組審查會議,並研獲具體意見,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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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下列六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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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第五一二變更內容綜理表編號一變更位置一變更內容一本會意見中山國小前民用地變更為道路維持原計畫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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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道路建設部分照市政府所繪通過,其餘變更為廣場停車場中正公園興隆公園用地變更為保存區維持原計畫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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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佛教圖書館無形營業稅市—業業市場用地變更為商—為改善居住環境,將本市場業區場用地面積40/100變更為商業區,60100變更為公園用地,其區位之配置,准照基隆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配置圖釋二、南榮路頭議館舊址仍維持原計畫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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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隆市成功段機關用地(機四三)部分土地,既係台灣省物資局辦事處所經營,該機關用地准許使用之項目增列物資局興建辦公廳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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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圖應標明比例尺及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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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位置、內容、理由等項部分有誤或不詳,應予注明六、各種分區及用地名稱與都市計畫法規規定不符者,應予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