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4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部分台北水源特定區(南勢溪部分)主要計畫(低密度住宅區、保安保護區為保安保護區、低密度住宅區、學校用地、道路用地、社區中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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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41
案件id
MOIO2941-4-006-6280a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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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九一次及第二九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5.3.4.七五府建四字第一四三二七九號檢附計畫書圖及審核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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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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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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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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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原計畫低密度住宅區呈孤立封閉之分區。上下水道、水土保持如依法無法連續規劃並將部份已領有建照或使用執照土地劃為保安保護區域發展對整體開發及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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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低密度住宅區以整規劃(PUD)方式開發,土地形態僅可能保持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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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計畫土地過於分散,致道路系統規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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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細部計畫圖比例為一千二百分之一而原主要計畫圖以一萬分之一地區為依據確實面積誤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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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原則(十)保持道路系統之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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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住宅用地有整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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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雜項執照範圍地籍分割線、自然界線調整(四)配地形、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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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遷超過原計畫低密度住宅區二二○公頃之限制(九)基於社區之服務需求,配設國小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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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變更內容:詳計畫書第四頁七、公民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