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6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畜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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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61
案件id
MOIO2961-2-002-ac70b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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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九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5.47七五府建四字第一四五一八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四及等說故事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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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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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討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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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庫湖面及岸文溪兩岸為重心,其行政區域包括嘉義縣之大橫縣及台南縣之東山、楠西兩鄉,東以台三號省道之東側約二○○公尺為界,西至水岸及青文溪之西側三○○公尺,南接楠西鄉市計畫線,北達水庫北側二〇〇公尺處,總面積共五、一五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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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公頃(一大埔蜂公所所在地附近除外)為汝南焦東鄉部份為四四○八、四○公頃,台南縣部分一、一七四·五○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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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年期:配合區域計畫由原計畫之民國八十四年調整至民國九十五、計畫人力1遊客數:維持原計畫每年遊客數為國民旅遊人數一八一六、六○人次,國際觀光人數六○○○○人次,合計為二一三○○○○人次。(計畫全部)2計畫內人口:維持原計畫七,○○○人。(臺南兩縣合計)六、檢討內案:詳計查會文線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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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裁判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審議辦理矣。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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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照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函後,報由內政部逐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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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第十一一旅館區及「渡假村區」修正為保護地二、原計畫旅館區所劃分之自助、普通、觀光、別墅之等級區分,應予取消三增更水域為水上遊樂區部分,仍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