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96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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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961
案件id
MOIO2961-4-007-fe8dd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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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5.1.8第二九五次會議審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5.35七五府建四字第一四三二一九五號函如附計畫書圖等級請依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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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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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台灣肥料公司基隆二廠有建成之號,又基於推展良好居住環境及合理配置土地使用區位,提議工業區面積約四。二○六一公頃)為商業區(面積約○.四三八○公頃)及住宅區(一)面積約三·七六八一公頃,附帶條件同志台肥公司無價提供百分之四十土地為公共設施用地,並另行擬定如申計畫,候勾部計畫完成法程序後始得發照造林五、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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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源已請臺灣省政府於該地區之辦理過程檢討時,再併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