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00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和平東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所圍地區細部計八第二次通盤檢討並配合修訂主要計畫申請優惠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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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001
案件id
MOIO3001-4-008-09b3d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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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部都委會7586第二九七次委員會議,決定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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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退請台北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送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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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軍所用地建蔽率應修正為不得超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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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州街十八巷南側公園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及泰順街五十七巷北6-5例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乙節,均應維持原計畫三、茲准台北市政府75、9、19、75府工二字第一一五二三二號函申請複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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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又「上項貴部郵委會決議(二),經本府研析後,基於下列理由,請准仍維持原報貴部核定之變更計畫。1.溫州街十八巷南側公園用地附近周圍群集許多攤販,對於本市市容觀瞻影響甚鉅,如變更為市場侯開閤後可收容···附近之攤商,解決部分社會問題,對於市容觀亦有助益,況也符合該地區居民之購物習慣。2泰順街五十七市場用地址鄰私立新民小學,如開設為公園,幽靜之環境及校好之景觀對於學童上學、教學環境及發展自有其助益。3.溫州街十公園用地如開設為市場,將僅置以超級市場之方式經營,地下尚異建停車場供附近停車之需要。4.本互換使用案,係該地區鄰里長、居民及里民大會自動反映之建議案,經本市都委會慎重審,方決職同志互換。再提會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