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05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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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051
案件id
MOIO3051-2-004-9afed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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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經台灣省郵電管理委員會第三一○次會議檢討通過,並俟台灣省政府76.27.七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五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答議綜理款拆借案等由到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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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徵:都計法第廿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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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原都市計畫範圍,面積六三〇.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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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期:原計畫年期至民國七十一年本次檢討以民國九十六年為計畫目標年,計畫年期為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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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維持原計畫六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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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註式契內容:辦計遷售變更內容說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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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公民殷函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審議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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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洽請該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打電報因後報由內政部選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一、本案茄苳地區西北角都市分軍事用地撥變更為住宅區之土地,依計畫書規定一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針對必要之公共設施乙語,應修正為一處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劃設一處兒童遊樂場及其他必要之公共投桃以報計畫區內兒童遊樂場面積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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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油公司保倉現都巿計畫將C445與C254號間道路用地為住宅區及商業區以利渠有游泳池操場看台,俾慰鼓勵農漁民國七十七年區運會游於戰業乙節,既經苗栗縣政府取得鄰近土地權利關係人同意,准予發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