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061-報告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商為塑膠若干興建港埠業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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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061
案件id
MOIO3061-2-007-e697f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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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一六次會議審核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67.4七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一八七三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狀況綜理春報請俟審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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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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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範圍及面積:興達港係於高雄縣西海岸,二仁溪與阿公店港之間,南距高雄港30公里,北距安平港15公里,本計畫區位於港口西北二○○公尺處,範圍如計畫圖所示,面積約一一九、計畫年期與計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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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計畫年期至民國八十四年,本次檢討調整至民國九十年。計查人口由六○○○人調整為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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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內容:詳計畫書第九頁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彙輯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