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08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為變更司公撥大性質打撥市計畫(一年一次召集審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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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081
案件id
MOIO3081-2-003-9aecb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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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曾提本會75.10.28第二九九次會議決議:ㄧ一、本委員會訂臺灣省政府依照下列各項重新修正後,再行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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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將概密住宅區內之道路及商業區毗連之為工商區之部分,應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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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馬公官教用地變更部分,應請俟予新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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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擬附用地塊設計重書圖內標示、使用機關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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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左列各點請台灣省政府轉知確實依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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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調兼顧情形展查,為請貴後照一填基現工字理體例ㄝ加強核定案第0山海岸墘附近,宜廣植防風林,僅量避免作過度集使用,並應加強華埠維護,以保持保美海岸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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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馬公新開展地區之景觀,益臻美化,應將各項設施盡量加以維護7-5,以促進馬公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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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第三波產區農配合機先發展,僅建議定如將辦計畫作整理規劃,30平區內之住宅區盡量予整理規劃,以維良好村之居住環境。L走案,核准該府以76.927六丹建四字第一五三大二地局核送修正後計畫書即報備,俟再提請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