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01-審議事項-第十案:台北市政府爲修訂忠孝東路、南港區界線(含南港區、舍戍里部分地區、保護區界、借用計畫範圍地區如擬計畫中第二次通集權討一整個訂水桑接附近地區細部計畫並配合修訂土地利用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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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01
案件id
MOIO3101-4-011-4e4f9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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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新美會第三三三、一三三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臺灣省台北市政府79.10.5七六府工字第一九五一三六號函檢附討查書國及公民我圑關所係提見案辦理案審處案等擬辦計按定會甲刻部(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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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附件辦理打件意涵:詳如計畫四縣計畫區內籍及移民口,兩縣約一二八·三一公頃,審尚但口五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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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討規劃計畫、推行細部計畫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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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計畫說明書內載爰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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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技堪意見辦理,並迅辦理展修正計畫書函復,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交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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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併仍維持原計畫為住宅區,並配合辦還分0-8已劃定為第三種住宅區三、公用電用特約地之電價較平凡各類平處分別修正為比一般電價不升超越40%客薪辛不科起魂四○○%0之農業用地(五分埔興建工所)變更為第二種住宅區乙種,仍基持原計畫為機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