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1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塑更板橋都市計畫一部份工業區為機關用地,電併第用~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111
案件id
MOIO3111-2-004-ff560e
概要說明
-
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二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761222七六府建四字第一六一六二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理表報請備案等由郵會議結論如左: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更位置:詳如計畫圖示更理由:詳計畫書。
-
五、民眾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準予通過,准案名應修改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份工業區為電佃用地)一,並囑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返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