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11-審議事項-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因為擬定高雄市鳳鼻頭漁業特定區計畫並配合變更大林請地區都市計畫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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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11
案件id
MOIO3111-4-010-bd8ba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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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九次會議決議:「本省沙及礫圃處泛,為審慎趙見推事委員如南、侯委員物仲、徐委員應秋、莊委員嘉禾、何委員炳南、簡委員仁徵、謝委員添樹等組成辦案小組,請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前往實地勘查,研投其權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上開專案小組業於去(一七七六)年十二月廿九日前往算地勘5並舉行專案小組室會議,研提具體意見完竣,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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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依照高雄市政府核提意見通過,並退請按報經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報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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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機三」用地應修正為「醫療用地」,供當地興建醫院及衛生所使用,並將原擬案納入源出所、消防隊及公用事業移入一機三ㄧ削此術側三十米之聯外道路應迴開成功營區向西北偏移,並配合修正大林埔地區都市計畫聯外道路乙節,准照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核草案修正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之市場用地,準照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建議修正為於住宅區及第一種商業區內建蔽率不得超過60%者務單不仿超過30%;於其他分區內並按供所使用單一樓層相等面積之停車空間,建蔽率不得超過80%,容積率不得超過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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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同意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北據於管制要點內增列「邊境基地若能提供整層之樓地板而積作為法定之外之停車空間者,按建築基地允許增加所提供作為停車空間樓層之樓地板面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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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防部列席代表對於興防安全所提下列意見,請高雄市政府切實發予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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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為國兩棲訓練基地,規劃為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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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將岬頭(鳳山)振點原有斜向北方之火炮陣地,改建於外海防災搜3.前述六處地區據點仍保留(含成功嶺區)統列為要塞管制區,並請高雄市政府建國農與社區、漁港暢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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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有海防班哨另行遷定適當位置重建,或配合大地設施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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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工闢墾整理、班哨、犬地標點等工程之重建(或遷建)經費高雄市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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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關彈藥教練施增建位置、規格由軍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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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關故要塞及該經常管制區範圍內之申請接照,仍依本部相闆常制制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