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5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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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51
案件id
MOIO3151-4-013-fa9d7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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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參議會第三三次會議審慎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七府敎四字第一四八七四號函送附件市電電及室機線表,概計核定費由到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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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令參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說明書亞公民裁國權所提意見詳如附件卷會紀錄人民團體意見已據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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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委主任委員核可,辦合辦委員經嗣,奉委員如命,奉委員奉勵、商業委員仁德、王委員曾東、教育委員惠玶、謝委員冠??分組,由各委員輪流為召集人。上開各案小組會於本(一七七七)38-年六月二十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於六月二十二日、七月十八日舉行於小組委員會議,研悉其確意見,轉投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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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灣省政府核議見退,並退請該府修正計畫書閱後,概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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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爰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中不含梧棲部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一計畫圖,應以比例尺三千分之一為準,俾于穢正以為執行係三、台中縣政府列席代表所提台中縣議會建議文第46、48、49、50、51、52、56與鄉里單位之第一種住宅區及第二種住宅區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處請台灣省政府於一個月內詳予查晰後,再行報行政院會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