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6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採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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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61
案件id
MOIO3161-4-005-01db0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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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河道、道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零按明:一、由本案經台灣省辧委會第三三七次會議審核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七七府建四字第五一五五二號函核用到車田及案載整理主旨說明辦法定等由到事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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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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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五公民成因情況按委見,群如省都委會實將統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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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經委事主任委員核依可請余委員鍾興隸委員如商、姜委員華助、徐委員惠秋、彭委員仁傑、張委員家祝、王委員杏泉、謝委員復舊等組成專案小組,由余委員鏘鳴為召集人,上開專案小組書案本(七十七)年八月廿一日寄往實地勘查,並舉行審查會議,研現具僅意見,待技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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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計畫團比例尺應以五千分之一為準。計畫內所設丁畝、本數案以青迺公路局測繪一千分之一路線範圍圖為準。ㄧ乙諭,處子餘,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洽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送予核定,免再送會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