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6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部分業區、住宅區為私立中山醫學院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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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61
案件id
MOIO3161-4-010-d6b30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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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務三三七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七年七月十六日七七府建四字第一五三○六○號函核附計畫書圖及查核續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變計畫範圍,俾如計畫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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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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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眾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員會會議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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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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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審核准照台灣省政府所逐計畫通過外,有關私立中山醫學院所陳吳金德君爭訟之農業區土地,業經法院判決確定悉方買,實關係存在且買賣契約書第六條亦載明「雙方約定於位拾捌年賸期作是作物校務完成時應將買章採購的物點交於該校管業人,請俟予變更為恕等適用地乙節,尚符合法政部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台閩內善字第答五○六三三號函核示規定,准予併同變更為該校用地,並送請辦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函復,俟由內政部遴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