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71-審議事項-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楠梓區(後勁中港、下塩田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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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71
案件id
MOIO3171-4-006-1f156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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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四次、一○五次會議,會議通過,並准南雄政府778.26高市府工新字第二六四九〇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案核要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云爰依城鄉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三、變更設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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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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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我回體所提意見:詳如高雄市郡委會查核要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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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高雄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重新研議後,再行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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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內容編號1變更農業區為學校用地,及變更內容編號5變更農為下水道用地,係屬土要計畫變更內案處予刪除,並俟該地區主案計畫迄盤檢討時再行辦理。如確有迫切變更之必要,亦可依郵市升章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鮮理,以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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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民內莊碼號12雙民農業區為恢復農用地,經變更用地地上已有一棟新建住宅,應詳說明是否為合法建築及未來興建公共設施之可行性後,希爾查本雙是內容之辦理三、人民騎棧運移畜牲內答照第17次大街廊住宅區內增設之三條八公尺,計畫道路,違禁物逐案,請再加行研究。又為提高本住宅區之居住環境品質,是否可考慮以都市及鄉方式辦理,並請研妥四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為增列一第十條:本地區內各項土地使用之定裁案典案種再規定,於將來高雄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訂定後,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