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71-審議事項-六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縣市內關閉都市計畫4部分農業區為文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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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71
案件id
MOIO3171-4-010-12fd4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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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係台灣省桃園縣第四七七次會議密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710.17.七府建四字第六○五四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案到部六、法令修改: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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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罝: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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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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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公民與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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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退請臺灣省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選予核定,免再出委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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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依行政院七十六年十一月五日台七十六內第二五四〇〇號函規定案准予變更為文教區外,其餘維持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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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原擬定機關為台灣省政府,應報由內政部核定,惟本案之變更辨理機關為桃園縣政府,經省府核定轉報內政部備案,顯有疏誤,應予更正六、本案之辦更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即已整地追興某部分設施,應請台灣省政府依法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