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19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市爲新市區、舊市區、西部地區、國慶地區都市計畫(一部分農業區為文教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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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191
案件id
MOIO3191-2-003-5ef1a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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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一三五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7129七七府建四字第一六三二九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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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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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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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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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同意備案,惟本案變更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即已整地並興築部分彩設3施應請台灣省政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