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1-討論事項-(一)本會前於本年二月廿一日第廿四次委員會議中臨時動議案幹委員就一提台北市福菱毛
會議紀錄id
MOIO321
案件id
MOI(一變都計1961102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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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染廠等單位合請求將該廠址原編定為住宅區用地恢復為工業區用地案並據具三項辦法。乙、台北市中崙延吉街一帶應否恢復為工業區候審料補充齊備後再行研討。乙為配合工業發展政策起見確革毛紡織染廠房屋既破舊急待翻修應准予先行修建。3.該礎蓄廠之用如比照工業區一般工廠使用電力該廠儘增加外銷生產惟其呈請增加用電○ㄧ當經決議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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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廠華毛紡廠等請求將該廠廠址附近地恢復為工業區一節應候有關資料補齊後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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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關於稅華毛紡廠請求修理廠房增加用電部分移請都市計劃區域內工業用地審案小組審議ㄧ等語紀錄在卷扶經移請都市計劃區域內工業用地專案小組審議辦理在案茲擬台北市政府本年九月二日北市府工字第三〇五九一號呈送該案擬展區全部執物位置圖及有關提報資料等件到部茲轄抄附台北市政府原呈文一件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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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基於防空場及台北市整個都市計劃之關聯性與素呈一陳案院長前於四十九年四月廿日舉行加速經濟發展及改善投資環境會議時,指示第二點第二項「台北市區內以後不得再許新工廠之設立該地區仍應為住宅區2.該廠華毛紡織染廠之建廠及翻修問題既經專案特准仍應依照內政部台(50)內址字第六三八六一號照規定辦理3.絕對禁止該廠使用生煤為燃料其動力應使用電力俾免妨害居民之健康暨影響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