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01-審議事項-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後湖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西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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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01
案件id
MOIO3201-4-013-3205d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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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五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八年一月十八日七八府建四字第一四一四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牒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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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及內政部761110台(76)內營字第五五○○一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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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範圍..本次僅針對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檢討,即各郡市計畫區內屬第一期之公共設施用地且尚未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為檢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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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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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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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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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檢討結果變更內容部分,應併予納入計畫書查(一)內敘明,以為將來執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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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表四,部分道路寬度標示錯誤,應請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