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0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產屠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案通盤檢討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201
案件id
MOIO3201-4-014-24a1fb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五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灣省政府七十八年一月十六日七八府建四字第一四一一二四號函核附計書函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及內政部761110台(78)內營字第五○○一九號函。
-
三、檢討範圍:本次僅針對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檢討,即各郡市計畫區內屬第一期之公共設施用地且尚未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為檢討對象。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
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就檢討結果之變更內容部分,應納入計畫書第二內敘明,以為將來執行依據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8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