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4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面為擬定新店都市計畫民權路南側住宅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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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41
案件id
MOIO3241-2-006-17fd7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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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四八次會議審查通過,並准准臺灣省政府78614七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二一六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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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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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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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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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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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變更計畫案引用之法令依據為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理由顯欠充分,如該主要計畫書規定之內容執行上確有困難,應請擬定計畫機關於該地區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併予檢討三、新店市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應請儘速擬定,以利計畫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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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區未擬定細部計畫前即予發照達百分之八十,有欠妥當,應請台灣省政府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