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41-報告事項-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竹北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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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41
案件id
MOIO3241-2-008-59329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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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五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灣省政府78527十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一四五〇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供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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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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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範圍:原竹北都市計畫,面積五一八‧○八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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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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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審議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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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檢討將必要之公共設施項目如停車場、人行廣場及道路變更為住宅區,有欠妥當,應請台灣省政府補提具體變更理由並檢具有關資料報部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