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4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北社尾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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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41
案件id
MOIO3241-4-013-a33a8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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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五七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七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一〇三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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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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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年期:原計畫年期為民國六十七年至七十九年,修正為至民國九十年四、檢討修正計畫範圍:本計畫地區分為三處,為配合地籍重測後縣、市界之調整,計畫範圍修正為(一)牛稠溪北側部分計有二處,除南側以後湖地區都市計畫範圍線為界外,餘皆以嘉義市行政界線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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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二)北社尾部分,東側以後湖地區都市計畫範圍線為界,東南及南側-8-以中地區(西北部分)都市計畫範圍線與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範圍為界,北側以嘉義市行政界線為界,包括北湖里及下埤、保安老藤、後湖里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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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人口與密度:原計畫人口為四、八○○人,密度每公頃約八八人,修正為計畫人口一○○○人,密度每公頃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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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檢討計畫面積:原計畫面積四六七・七六公頃,修正為四六七・九三、附錄七、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八、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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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加油站用地變更為加油站專用區應維持原計畫加油站用地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