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5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湖子內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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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51
案件id
MOIO3251-4-004-ccbec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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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委會第三十六一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八年七月十一日七八府建四字第一五三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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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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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計畫面積:原計畫書誤載為七.〇五公頃,變更計畫面積併修正為五·九六一七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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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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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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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審核摘要表漏列公開說明會日期,應請查明補正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函送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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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