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7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六張犁地區排水系統改善計畫變更大安區山遠地區住宅區、綠地、保護區為排水溝用地變更部分六張犁一號公用地為抽水站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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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71
案件id
MOIO3271-4-002-d2339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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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二一次會議決議:「本案請台北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研提出體畫面意見報內政部,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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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係屬信義計畫界線、保護區界線、和平東路、基隆路所圍地區部計畫範圍內,依該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本地區公園綠地服務水準僅達內政部訂頒標準之9%,本案又以將部分公園用地更為抽水站,勢將影響該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可否另覓適當地點設置?二、崇德街一四六巷口至富陽街二一巷口間之土地變更住宅區為排水濫用地部分,將影響該地區建築線指定,可否以排水濫用地遷采線為建築線,避免影響該地區建築使用?三、沿德街一巷六巷住宅區十土地變更為排水溝用地部分,未廢影響東北側則餘住宅區街廊之建築使用,請考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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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擬變更為排水溝用地部份,係依現有排水溝渠佈設,准變更後勁將影響部分住宅區發展,是否宜重新考量另予佈設講渠?該准政府789.22.78府工二字第三六四九四八號函研提意見到部,特再提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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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准照台北市政府七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府工二字第三六四九八親函所提意見通過,並洽請台北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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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園用地變更為抽水站部分,請台北市政府於抽水站建設時,儘量配合公園整體景觀,以維公園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