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1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保護為住宅區及部、工業區、保護區、加油站為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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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11
案件id
MOIO3311-4-003-bb6b7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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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七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三月十三日七九府建四字第一四五一七〇號函檢附計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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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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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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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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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部份變更內容在公開展覽變更範圍外,退請台灣省政府重新依法定程序辦理外,其餘準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惟計畫書審議綜理表內省都委會決議將「住區」修正為「國宅用地」乙節,應修正為住宅區(國宅用地)」,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及案名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