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11-審議事項-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市(一)朝山地區(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學校用地、堤防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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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11
案件id
MOIO3311-4-009-4d45d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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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七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四月二日七九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三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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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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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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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謂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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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有關變更海堤部分,應請轉知依水利有關法令規定辦理,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