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51-審議事項-第一案: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函為速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苓光地區)郷市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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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51
案件id
MOIO3351-4-005-b12e2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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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連江縣都委會第一、一、二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國防部總政作戰部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泰忍字第八一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轉請本部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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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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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規劃設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計畫區面積分為:南笨地區一五四.七五公頃,北竿地區三公頃,莒光地區一六.四五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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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設計畫內容:詳如計畫書○五、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