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51-審議事項-第十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市崙澤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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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51
案件id
MOIO3351-4-022-a09b6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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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部都委會七十九年四月三十日第三一一次會議決議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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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原規劃報告文內容編號18.保護區變更為風景區乙節,該保護區於公開展覽時雖經人陳請予以變更為住宅區,惟臺義市政府並未予採納,仍維持原計畫保護區,嗣於省都安會審議時則採納人民陳情意見,將之變更為風景區。二者處理結果不一致,為審慎起見,請台灣省政府商同嘉義市政府就本地區景觀資源特性、水庫之水源水質、水量保護、水土保持及鄰近有無同性質土地,審慎研究評估,獲致一致意見,再報報核。······一、在案,茲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七九府都市計畫一五六七五三號函復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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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請台灣省政府就下列各點重新研議,並提具具體意見報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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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內容編號18.保護區變更為風景區乙節,因風景區之使用對於本地區環境影響較大,應請在不影響蘭潭水庫之水源、水質、水量保護,並降低土地使用強度之原則下,研提具體宣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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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陳楊善君遴向本部,府東川段1379地號學校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乙商併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