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6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私立各級學校用地(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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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61
案件id
MOIO3361-4-005-41ec6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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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七一、三七二次會議審修正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七十九年六月一日府工二字第七九〇三一九四〇號函檢附書書因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二、本案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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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計畫範圍:台北市私立各級學校用地,位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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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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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計畫書後附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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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發主任委員核可請委員如南、黃委員英勳、曾委員星、王委員杏泉、張委員世典組成專案小組,並請李委員如南任召集人,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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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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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有關討原則應增列以下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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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該私立學校範圍內有非該校財團法人所有土地,其屬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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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私地位於學校迥違,予以剔除並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者,則該校所有校地部分變更為「私立○○學校用地」,其餘維持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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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私地位於學校中間或成於以劃除影響學校正常教學者,變更為文教區,並由台北市政府通知該校儘速取得符符該等私地後,於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予變更為「私立○○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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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該私立學校範圍內非學校所有校地係為公有土地者,因公地並不讓售予私人,故變更為文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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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關變更內容修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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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號169121315172528363738等校,應予變為文教區,但僅得為學校有關設施使用,其建築強度並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有關學校用地之建築強度規定辦理,但容積率不得超過240%,又應請台北市市政府通知該校儘速取得該等私地後,於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予變更為「私立○○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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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編號8,該校因與文化大學合作,其活動範圍涵蓋文化大學校園故同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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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編號9,因校內土地係為公地,應變更為文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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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編號10,照維持原計畫,並依前項1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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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編號14,除東北側八公尺道路以北三角形土地維持原計畫,其餘同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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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16,原則同意,惟迄迄所餘八公尺計畫道路應另案配合檢討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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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編號19,原則同意,另已取得產權或使用同意書之校地,亦併同變為「私立德明商業專科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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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編號26,私立光仁小學東側八公尺計畫道路調整案業已核定發布費稅,本案計畫書圖應請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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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私立復興國民中、小學校地同意變更為「私立復興國民中、小學校地,並增列於編號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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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於農業區、保護區之各級私立學校,其適合繼續設校者,請台北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標示「私立○○學校用地」有關規定儘速再予通盤檢討,俾利私立學校發展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