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31-審議事項-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辦用地、停車場用地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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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31
案件id
MOIO3431-4-008-3f2a0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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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券子內地區都市都市計畫(部分保存區為市場說明:本案曾經本會第三三九次會議審議結果,認為擬定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過長,爰迳予修正過,並送請該府依照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依照修正計畫書辦理後,報由內-8政郵選予檢定○一、擬變更保存在區為市場、用地位址互相對調,但仍依原規劃面積劃設○二、計畫說明書規定「清真寺興建時,其基地西之綠帶,作為隔離市場用地」乙節,因市場用地,本項規定應予刪除○」在案○核準高雄市政府八十年五月九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三九○五號函敘檢附修正後,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惟上開修正後計畫書圖之市場用地面積與原規劃面積不符,且道路用地亦予局部修正,似與上開決議第一點略有出入,為審慎計,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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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照高雄市政府八十年五月九日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三九○五號函檢附修正計畫書函通過。